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监测与评价;负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;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、林地征用、占用和开发利用工作;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、利用工作;林地、林权管理、登记和发放工作;组织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的普查、保护和管理,承办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、苗木标签、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核工作;负责林业产业化工作,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;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。